04
09月
2024
为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压实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每日巡查检查制度。此外,突出强调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要将每日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施工安全日志。
下一步,我委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情况、施工安全日志记录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重点审查内容。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门将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配备使用情况和施工安全日志记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